甘肃警察学院
公安专业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协议书

为了保证学生实习工作安全、顺利完成,甘肃警察学院、实习单位、实习学生和学生家长(监护人),根据各自的职责,特协议如下:
一、甘肃警察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动员、实习工作安排、签订实习任务协议书,安全法纪法规教育、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,并与实习单位协商,提前做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实习单位(全省各级公安机关)要成立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安排好学生的实习岗位。妥善解决学生的食宿,需派专人和指导老师,对学生在实习期间进行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。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,保证学生实习工作圆满完成。
三、实习学生要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,严守纪律、服从管理、听从指挥。严格保守工作秘密,遵守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》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实习文件规定的请销假制度,按照警院规定的时间报到实习。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,因非工作原因导致出现的伤亡问题,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四、学生家长(监护人)要积极配合警院及实习单位,做好学生管理工作。
此协议书,一式三份(甘肃警察学院、实习单位、实习学生及家长各留存一份)。
甘肃警察学院(公章) 实习单位(公章)
2024年12月 日 2024年 月 日
学生家长或监护人(签名) 实习学生(签名)
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